關鍵詞:中國互聯網 互聯網保險
中投顧問:2018-2022年中國互聯網保險行業的分析
中投顧問對中國互聯網保險行業發展因素分析
一、有利因素
(一)政府支持互聯網保險行業發展
2015年7月,保監會正式公布《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暫行辦法》,標志著我國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制度正式出臺。新規讓更多的保險機構獲得經營資質,互聯網保險銷售或迎來更大井噴。與此同時,新規也將提升對創新型業務的監管能力,有效防范化解風險。互聯網保險將滿足新經濟形態下的風險保障需求,真正帶來藍海市場,服務于經濟發展,引領金融業變革。
(二)人工智能技術降低互聯網保險運營成本
人工智能技術降低互聯網保險運營成本,例如螞蟻金服應用深度學習圖像識別技術研發的“定損寶”,解決了對不規則車輛損傷進行識別的行業難題,用人工智能充當定損員的眼睛和大腦,通過算法識別事故照片,與保險公司連接后,幾秒內就能給出定損結果,包括受損部件、維修方案及維修價格。人工智能技術的發展,可以幫助保險公司節約案件處理成本,降低營運成本,提高運營效率,同時還可以縮短了用戶能夠領到理賠款的時間,提高用戶的滿意度。
(三)“互聯網+”模式的完善快速擴大互聯網保險的市場規模
與傳統型保險形式對比,依托飛速發展的移動互聯網技術與云計算功能,互聯網保險業對于客戶反饋的信息能夠在第一時間回應,并且可以更加快速的辦理顧客們的業務。這說明隨著互聯網的廣泛應用和迅速發展,互聯網保險企業能大大提升消費者對于保險服務的預期,不斷刷新消費者的體驗,使消費者更傾向于通過互聯網的渠道購買適合自己需求的保險。
二、不利因素
(一)互聯網保險相關法律法規仍需完善
雖然國家出臺多部與互聯網保險相關的法律法規,但總體來說,互聯網保險相關法律法規仍不完善,互聯網保險在交易過程中仍存在諸多違規行為,與此同時,我國仍然缺乏與網絡消費者權益保護相關的法律法規。2011年以后,我國雖然相繼出臺了一系列針對互聯網保險的法律法規,但是這些部門規章制度普遍缺乏權威性,且操作性較差。此外,我國信息技術和互聯網技術的發展速度過于迅猛,已遠遠超過了相關法律制度建設的速度,使得互聯網保險交易過程容易出現漏洞。
(二)互聯網保險業務存在較大的道德風險
互聯網保險通過網絡進行運營和銷售,保險機構和客戶之間缺乏面對面的交流,從而也無法通過直接接觸和觀察去了解投保人的風險情況。再加上當前我國信用體系不健全,保險機構在缺少客戶信用信息的情況下,無法進一步了解客戶所提供信息的真偽,這使得保險機構對于客戶風險水平的評估變得困難和不準確,會使保險企業面臨理賠率過高的風險。
(三)互聯網保險產品創新不足且同質化嚴重
目前,我國互聯網保險的業務模式和其他電商類似,多是在傳統銷售渠道之外增添互聯網渠道,并沒有形成一種新的業態,沒有改變現有的運營模式,也并沒有針對性地開發設計出大批量的新的保險品種,目前互聯網渠道銷售的保險產品只是短期簡單理財險、短期健康險、意外險、簡單標準化定期壽險、車險等,創新不足和同質化會使得線上銷售的保險產品缺乏競爭力。
(四)互聯網信息安全仍需加強
由于互聯網在信息安全和隱私保護方面非常脆弱,互聯網保險業務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。雖然互聯網保險機構長期以來一直都很重視信息安全,但由于其擁有海量的個人和企業隱私信息,因此成為不法分子進行網絡攻擊的目標,消費者和保險機構的信息存在泄露和被篡改的風險。我國目前針對互聯網保險的非現場監管仍處于空缺狀態,對于互聯網保險面臨的網絡風險和市場風險,缺少有效的監管手段和措施。